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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索引号:sbxzgj -/2024-0425001 公文目录:公共资源交易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双柏县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对双柏县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投资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双协组办复〔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海援滇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庄镇大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大庄镇大庄村

2.3招标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庄镇大庄村,建设内容包括:1)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村民活动中心400平方米,旅游公厕1座6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500平方米,“仙鹤稻花”主题文化广场560平方米。(2)和美村庄提升改造:改造提升村庄主干道470米,民居特色风貌提升改造8500平方米,完善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600米,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路灯90盏、配水管网改造600米)。项目总用地约10亩,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38.0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为总承包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设计任务,服务期到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施工工期20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5.2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制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在招标人提供各专项工程前期证照完善的前提下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6.3总承包要求: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三年2020-2023任意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2024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3.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3.3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3.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4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4.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4.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1 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 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等负责人必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4.4.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建筑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级)职称,须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2)拟配备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00:00时至2024年04月30日23:59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双柏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78-771252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shb.gov.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大庄镇鹤兴路24号 

联系人: 李健平

联系电话:15288589537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区东升路昊龙物流园区1栋2-2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887511108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QQ:23651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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